集体户口迁入
档案关系掛靠在我公司的雇员,户口原属广州市九个区(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芳村区、白云区、东山区、荔湾区、开发区)符合入户条件者,可将户口迁入我公司集体户口。请携带以下材料前来我公司人事部办理:
1、《户口迁移证》;
2、身份证相片一张;如更换身份证者,另加身份证相片两张(黑白小一寸)。
备注:我公司的集体户口属广州市东山区,如其户口同属东山区,则不用办理《户口迁移证》只需原户卡和原单位的迁出证明即可。
集体户口迁出
户口挂在我公司集体户口者,因工作关系,需迁出户口,请携带接收单位的迁入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我公司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