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商社、公司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工作方案》(财办会[2006]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粤财会函[2009]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会计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依据,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证后续监管范畴。
二、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解释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含义,帮助会计持证人员解决新准则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的难题,认识新准则适用的各种环境,提高新准则适用的准确性,为全面贯彻企业会计准则夯实基础,进一步促进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培训内容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共有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2007年度至2008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1项基本准则和15项具体准则。2009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其他23项具体准则中的一般行业企业常用的7项具体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
(二)或有事项
(三)借款费用
(四)租赁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关联方披露
四、培训时间
每期培训班的授课培训时间和自行完成作业试题的时间累计为3天,具体时间安排请各商社、公司会计人员结合自己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
五、培训地点
广州市仓边路26号四楼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83357265(陈老师)、83357262(秦老师、余老师)
传真号码:83357265
六、收费标准
130元/人(包括培训费、证书工本费),教材费另计:《企业会计准则2006》25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30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80元,前两本为指定教材,后一本为选购教材。(注:已有教材的人员无须再次购买)
米乐m6在线登录网址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