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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在线登录网址 雇员党员管理制度

17 2019-01

  一、雇员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二、雇员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三、雇员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雇员党员编入党组织制度


  把雇员党员按一定规则分别编入公司党委领导下的党支部,并在其中参加党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基层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力。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要求雇员党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1、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形式


  (1)提高思想认识,各支部及雇员党员干部,高度重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性、严肃性,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强化雇员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善于发现和大胆纠正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把组织制度落实到实处。雇员支部委员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强化监督管理:①强化组织监督,定期不定期地调阅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②强化互相监督,党员干部之间、支部成员之间,要坚持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与自我监督,对一些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提醒、相互告诫,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不游离于组织之外;③强化群众监督,雇员党支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群众对党员队伍、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内容


  (1)按时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意见和措施;


  (2)定期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


  (3)听取党员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情况,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定期组织雇员党员参观革命遗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视和电教片,听取先进事迹和英模报告等,开展生动形象的思想政治教育。


  3、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时间


  (1)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基于雇员党员“分布散、难统一”的现状,可以利用党员微信群、党建公众号等载体根据工作实际及需要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


  (2)党课教育每月至少安排1至2次,可利用雇员党员上门办事时在党员活动室以座谈会,或在公司党建公众号传阅学习,重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讲解和党性党纪教育,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


  (3)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4)每季度分批次组织1次党员参观革命遗址,或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教片、听取先进事迹和英模报告等,开展生动形象的思想政治教育;


  (5)公司党委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1至2次党课;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


  (三)雇员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发扬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使雇员党员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使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雇员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垣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入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四)规范党日制度


  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制定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的专门时间,每年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增强雇员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展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主题设置


  ①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等,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开展交流讨论,组织党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②听取党员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就本支部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③举行专题党课。以党性教育为核心,围绕党史国史、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等内容,由党员领导干部、党校老师、党支部书记、党员先进典型等为党员上党课。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党建示范点、警示教育基地等进行现场教学,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④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


  2、严格考核和严格制度执行


  ①各党支部要以年度为单位,对党员参加固定主题党日情况进行考核。一是建立一份档案,对其流出时间、去向、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登记,及时联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二是建立一个学习平台,可通过建立短信群、微信群等形式,及时将党课教材、学习资料传达到每名党员,并适时通报党组织重大事项。党员通过自学等形式进行学习后,及时向所在党支部作一次思想和工作汇报、撰写心得体会等,每完成一项可视作参加活动一次。


  ②各党支部落实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并与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挂钩。党员连续2次或年度累计4次无故不参加党员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的,可认定为警示党员;连续6个月未参加活动的,可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党员年度累计2次无故不参加党员固定主题党日的,由所在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公司党委不定期组织督查抽查,并作为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


  (五)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1、严格要求雇员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先填写工资申报表申报个人工资基数后,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并将每年的申报表备案留存;


  2、规范各支部党费收缴台账,做到雇员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做好党费专用帐户台账,并在年终党员会上公布党费缴纳情况;


  3、为了增强雇员党员的组织观念,宣讲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4、党费收缴工作同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完善并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制度要求,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雇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


  1、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2、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3、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4、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


  5、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引导其向优秀党员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1、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坚持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和关键,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不”原则:即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时无组织关系介绍信不予以办理,无党员档案的不予以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不规范的不予以办理,党员档案不规范或入党材料严重缺失的不予以办理。确保转接的党员档案齐全、程序规范;


  2、规范信息健全程序:①档案审查,对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进行信息审核工作,认真询问其基本情况,并结合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做到信息完整、内容真实;②信息管理,对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建立“组织关系转出党员汇总表”、“组织关系转入党员表”和“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三本电子台账,涵盖党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党费缴纳情况等信息,该信息同时录入公司MIS管理系统备查,以及加入公司党建微信群,发挥网络平台管理的便捷高效等优势;③跟踪反馈,在审查过程中,对入党材料严重缺失或不规范的,详细说明,限期及时完善,并及时反馈给党员原党组织;④规范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不越权转接组织关系,不超期积压党员组织关系,不丢失或遗漏组织关系,不私自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3、离职后人事行政关系发生改变的雇员党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①实行“党组织关系转出预提示”,以电话、微信等形式提示督促其须按规定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并解答其相关问题。同时与人事部等后勤部门联动,办离职即刻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两者同步进行;


  ②转出到本地党组织的党员未能确定接收方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情况,按照便于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的原则,灵活将其转入本地人才服务中心、本人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街道党组织;


  ③转出外地外省的党员由本人到公司党办开具转出公司和转出广东省国资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④介绍信丢失要及时向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和我司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经审查确系本人不慎丢失的可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情况,调查原因,分清责任,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和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⑥实行“常态跟踪”。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制度,要求转接组织关系必须进行回执反馈。党员转出后须及时将《回执联》寄(传真)回我司党组织,对于出具介绍信后未按期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的党员,督促其尽快完成关系转接,避免“口袋党员”问题发生。


  (八)党员发展、出国(境)、退党(自行脱党)管理制度


  1、雇员党员发展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外企雇员的工作实际,发展雇员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①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上门以及与外企商社人事行政部门沟通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确定为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合格、参加党委组织短期集中培训合格后才能发展入党;


  ②建立发展党员申报制度,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③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支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党务微信群内做7天公示;


  ④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对其进一步教育、考察,指出优点和不足。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到上级组织部门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2、出国(境)党员管理制度。


  (1)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


  ①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探亲办理私事者,自费出国留学者,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②出国(境)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由党员本人和所在党支部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暂停组织生活。


  ③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需向党支部递交出国(境)定居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其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将其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④党员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⑤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⑥党员本人在出国(境)之前提出要求退党的,可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二)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回来后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的处理:


  ①党员出国(境)回来后,要求恢复党员组织生活(党籍)的,党支部根据本人申请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②出国(境)定居被停止党籍的党员,回国后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对放弃外国国籍或长期居留权,并且表现好的可以重新入党。


  ③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我司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支部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话。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在必要时也可给予适当的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④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情况属实,严肃处理,直至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⑤预备党员返回后,需办理恢复预备期的手续,由本人向我司党组织提出恢复预备期的书面申请,并如实汇报在国外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是否加入过外国国籍或取得过外国长期居住权等情况,经批准恢复组织生活的党员,其党龄连续计算并按有关规定补交党费。


  3、主动退党(自行脱党)党员管理制度。


  (1)雇员党员主动书面向我司党组织申请退党的,须清楚他们提出退党的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①对于有模糊认识和一般错误思想的党员,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教育,一年内多次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经教育帮助后本人仍坚持退党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对申请退党的党员宣布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②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资产阶级思想严重,甚至蜕化变质,或者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退党,及时作出批准退党处理;


  ③对经教育帮扶后自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党员给予鼓励,但对犯有严重错误以至有危害党的行为需要开除出党的,尽管本人提出退党,但不能按退党处理,而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籍。


  (2)自行脱党的党员


  ①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经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改正后仍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的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该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②党员退党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同时党组织也应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九)党籍档案管理制度


  1、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对档案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认真做好鉴别、完善、补充工作;对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要商转来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3、从源头把好抓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材料审核关,健全完善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统一档案盒、统一标签、统一目录,并编入电子档案,实现专人、专柜、专档保管,一人一档一编码,对档案材料缺失、损坏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完善。